
科技企业搞研发,最怕“烧了钱却打了水漂”。如今,广东给科技创新上了一道“硬核保险”。
6月26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广东金融监管局正式印发《广东省科技保险后奖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单笔“粤科专项保”基础奖补比例最高不超过每年实际保费支出的50%,每个投保人当年度获得的保费补贴总额最高可达70万元。这一新政的出台,填补了广东科技保险省级政策的空白。
破解“品种少、规模小、费用高”三大痛点
科技创新具有高风险、长周期、高投入的特点,企业在研发、成果转化与市场应用等关键环节中,普遍面临“高风险、难评估、缺保障”等问题。当前,科技保险市场存在的“品种少、规模小、费用高”的现实困境,已成为制约科技企业大胆创新的重要因素。
此次新政的核心目标,正是通过政策工具引导科技保险市场进入“规模扩大-费率下降-需求增长”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轨道。补贴新政的出台,将引导保险机构针对广东省重点产业和科技企业痛点,研发和推广更多优质专属保险产品和服务,同时优化创新生态,建立长效的市场化科技风险分散机制,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创新信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基础奖补+增量奖补”双轨并行
《管理办法》实行“基础奖补+增量奖补”双轨并行机制。基础奖补直接降低企业投保成本,按投保人实际保费给予补贴,并对创新能力较强的“重点支持”类企业提高补贴上限。
具体来看,单笔“粤科专项保”基础奖补比例最高不超过每年实际保费支出的50%。对于经广东省科技金融数智平台评定为“重点支持”类的投保人,当年度获得的保费补贴总额最高为70万元。每个地市每年获得的基础奖补总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增量奖补则以地市科技保险工作相关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将省级奖补额度与地方财政投入和工作成效直接挂钩。对于本地区财政已安排“粤科专项保”配套补助的地市,省科技厅依据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测定增量奖补额度,原则上每年每市不超过400万元。地市可将增量奖补资金统筹用于本地区科技创新项目,并优先支持科技保险保费补助。
这一机制设计既激活了科技企业投保的积极性,也将省级奖补政策与地市政策进行了有效衔接——一方面为还未实行科技保险补贴政策的地市提供省级财政资金补贴支持,另一方面也能激发地市投入更多资源推动科技保险的增量提质。
全过程严格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此次广东计划实施的科技保险奖补并非针对某一单一特定行业,而是覆盖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科技保险业务统计制度》规定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风险类保险,科技成果应用推广风险类保险,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类保险,科技活动基础风险类保险等品种。经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可在广东省内合法销售的国家统计口径内科技保险产品,均可纳入“粤科专项保”产品支持范围。
在管理机制上,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广东金融监管局四部门共同制定《管理办法》,各司其职。科技部门统筹政策制定和资金安排,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审核与监督,地方金融管理局建立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金融监管局引导费率优化并监督业务合规,形成“激励与约束并重、管理与服务并行”的工作机制。
《管理办法》对承保、理赔、资金申请、拨付及退保等各环节均设置明确操作规范,严禁虚假理赔、代垫保费、骗取财政补贴等行为。建立保险机构和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机制,评价结果动态影响“粤科专项保”产品目录和奖补额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试行期3年。深圳市可参考自行制定科技保险奖补政策。
元股证券:ygzq.hk图解:
一图读懂《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保险后奖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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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杂志全媒体记者、南方+记者丨许俊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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